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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燕:以宜信P2P为例,谈互联网模式与金融模式的融合与冲击

2014-05-07 14:59:39毕友网 30208


嘉宾简介

  张新燕先生,有着17年的银行从业经验,从事财富管理工作15年,担任银行行长达10年。先后任职于台湾台新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海峡两岸的财富管理经验丰富,现任宜信财富成都分公司总经理。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博弈现状

  2013是互联网金融元年,其中以各类宝宝产品及P2P最热,而尚处发展初期的银行系宝宝们还无法与电商系的宝宝们分庭抗礼。最新资料显示,仅百度、阿里、腾讯三大互联网金融的宝宝产品就垄断了七成左右的市场份额,目前42个宝宝产品总规模已突破一万亿,三大巨头的规模就达7300亿。宝宝类产品通过互联网的发展不到一年时间就突破一万亿,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的确存在,传统金融也在纷纷研究对策。

  相对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有三大优势:第一是平台优势,互联网是当下年轻人的主要生活方式,传统金融在获取这部分青年客户中显得乏力;第二是效率和信息优势,互联网时代产品更易获取,销售更快捷,营销更有针对性,定价也更加合理,在获取消息的加工与处理方面,互联网公司比银行更具经验。第三是破坏性的影响优势,互联网金融正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对于行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但银行也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第一是品牌优势,金融的优势是信用,银行的信用是品牌,而互联网公司在品牌和信用之间还存在差异;第二是财务管理优势,银行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而信息化的工具无法取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互动;第三,银行有很多传统金融核心业务是目前互联网公司无法替代的。

  传统金融应对互联网金融,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将品牌用到极致,同时加强财务管理,打造将投资和融资拉通的财务管理平台,争取客户,同时与互联网公司积极合作,开发出区别于同业、区别于互联企业的有特色的产品。互联网是趋势,传统企业应顺应潮流,包括金融行业,既然避免不了就要接受,陆金所积极拥抱互联网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在“2014中国绿公司年会”上,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和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畅谈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的冲击与机会。马蔚华表示,在当前的经济情况中,互联网银行对银行的最大挑战,不是担心抢走了自己多大的市场份额,而是担心隔断了自己与客户的联系。未来,互联网和银行的深度融合、优势互补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现在目标客户不一样,特点不一样,预见未来,不存在谁将谁颠覆问题,所以要更多地促进它们之间互补、合作、共赢。

  杨凯生则认为,余额宝规模已达5400亿,但银行业资产150万亿,对银行并不构成颠覆性的冲击,余额宝的吸引力也就在于效率高,但存在余额宝的钱90%会存到银行体系。余额宝带来了两个变化:首先,由于余额宝许诺的利息收益比在银行活期存款要高,这就会造成存款在不同银行之间的一种结构调整;其次,余额宝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流动性强,因为可以T+0,但如果随着规则统一,各种货币基金都可以这样做,这个产品和其他产品相比,优势就不那么明显了。

  综合以上观点,个人认为,互联网对银行的影响是有的,互联网公司与银行的关系应该是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也可能出现融合互补的合作模式。

P2P与普惠金融

  中国有6000万的小微企业,他们很难从传统渠道融到资。在台湾,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很大,因台湾的产业模式大多以中小企业起家,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负有相当程度的社会责任,而在大陆这方面很欠缺,这也是两岸间银行的最大差异。

  根据4月份宜信与福布斯中文版联合发布的《2014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2013 年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总额约94.1 万亿元人民币,年增长13.3%,主要由存款及现金的增长、投资性房地产总值增长所带动。同时,中国大众富裕阶层(参考国际通行标准,此处定义的中国大众富裕阶层是指个人可投资资产在60万元人民币至6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中国中产阶级群体)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2013 年末达到1197 万人,预计到2014 年底人数将达到1401 万人。这一增速大于中国私人可投资资产的增速,私人财富向大众富裕阶层聚集的态势明显。

  P2P秉承普惠金融概念,对接资金的供给与需求方,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大众富裕阶层可协助个体户及小微企业创业,帮助其提升竞争力。三中全会也提到了未来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为更广大的阶层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透过P2P是最快实现普惠金融的方式之一。另外,促进P2p的良性发展,可逐渐将中国目前的正金字塔型社会结构修正为椭圆形结构,利用社会和谐及稳定。

  因此,互联金融可以对传统金融长期忽视的一些短板进行弥补,这是政府提倡普惠金融的原因,也是以宜信为主的P2P机构坚信的理念。

互联网金融监管及非法集资

  监管对于促进产业的发展是必须的,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发展和变革的时代下,非法集资的手段也层出不穷,其中P2P网络借贷是新发展的渠道之一。目前,银监会已启动对于P2P监管的研究,P2P网贷监管的规则正在确立,这对于想要好好发展的行业公司来说是好事,但目前仍有很多细节需改进。首先,如何对众多P2P网贷平台进行分类需要进一步研究,去年有近1000家P2P平台成立,活跃的超过350家,对这些机构进行摸底、搞清楚其商业模式需要很长时间,是个大工程。同时,倒闭和跑路现象频发,行业面临洗牌,其中有不少涉及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特点,表现在非法性、公开性、利诱行和社会性。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法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四是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即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和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五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假借人人贷(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搞资金池。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二是一些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而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三是个别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据统计,2013年处置案件大概有3700多起,挽回损失64亿。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响较大,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提醒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网络借贷的平台需要谨守四点原则:一是要明确这个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