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友网

毕友网 > 其他 > 资讯 > 商学院通知 > 毕友商学院首期毕友班班委名单及班级管理制度公示

首期毕友班班委名单及班级管理制度公示

2014-04-08 18:01:33毕友网 19952

毕友商学院首期毕友班班委名单及班级管理制度公示

首期毕友班全体学员:

  毕友商学院首期毕友班已于3月初正式开班,为更好地管理和建设班级,前期已开展了多次交流活动,就班委组建、班级管理制度、班级各项活动开展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在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建议下,目前已形成了初步的方案,现将班委组建及班级建设初步方案进行说明及公示。

班委名单公示

  班委组建方面,经过前期的报名、竞选、投票及一一沟通,班委成员及分工已确定,现将班委成员及职责分工公示如下:

班长:王仕成

副班长(负责学习):尹健钧、程思议、唐岫

副班长(负责实践):徐林森、雍光、胡丹

副班长(班级文化):罗岚、赵鸿志

副班长(外联宣传):舒翊、洪季兵

组长:邹涛、许志勇、吴恒松、龙凤、李琼菊、刘阳、樊荣

班级管理制度公示

  经过前期的讨论、建议和修改,已形成了初步的毕友班班级管理制度,现进行公示(详细内容请见文末)。

三、公示说明

  以上关于班委名单及班级制度的公示时间为三天,各位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于4月10日前反馈至班主任邮箱:xiaofei@beeui.com

附:

毕友商学院首期毕友班班级管理制度(2014年3月23日班级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毕友商学院办学宗旨:“助力青年成长,推动商业文明”,充分践行毕友核心理念“凝聚友情,助力成长”;同时,为了让毕友班班级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对毕友班有效,所有班级学员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  班级基本目标

第三条  班级目标:充分调动毕友班学员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一个学习和实践效果卓著的毕友旗舰班,为后续毕友班提供学习的模版。

第四条  班训: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海纳百川”是一种海洋精神,就是要豁达大度,胸怀宽广,兼容并蓄,积淀一种浑厚的底蕴;“追求卓越”是一种高山精神,就是要勇攀高峰,争创一流,形成一种勃发的活力。只有具备“海纳百川”的广博胸怀,才能厚积薄发,达到“追求卓越”的境界;只有具备“追求卓越”的动感精神,才能汲长补短,彰显“海纳百川”的气度。“海纳百川”的底蕴与“追求卓越”的活力相融合,生化出一种新的希望的力量,成为引领班级主流文化的“灵魂”精神。

第五条  班级管理理念:“做对的事、体现关爱、追求卓越、求同存异、协作共赢”

做对的事:凡是符合毕友“凝聚友情、助力成长”核心理念,以及毕友商学院“助力青年成长,推动商业文明”办学宗旨的事情都是正确的事情;

体现关爱:如果每位同学都奉献一支友谊之花,那么毕友班就会是一座温馨的精神花园,而我们也会一直沉浸在花香之中不断成长;

追求卓越:在事业上精益求精,锐意进取;在生活中,提升修养,进德修业,。

求同存异:拥有一颗包容的心去尊重不同的声音,去理解冲突的缘由。。

协作共赢: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唯有协作,才能共赢。。

第三章  基本守则与规范

第六条  根据班训和班级管理理念,制定班级学员守则和规范如下:

  1.每位学员应做到尊重毕友导师和同学,不做任何损坏毕友,毕友导师和同学的事情;

  2.积极参与各种为毕友班学员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于必须参加的活动(请参看活动清单明细),如果因故不能到场,必须提前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自觉维护学习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针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和课程,对于累计旷课两次的学员,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如果再次旷课,则会被请出毕友班,且一年内不得入校重读;对于连续4次请假的学员,给予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如果再连续请假2次,则会被请出毕友班。毕友班学员的出勤率也将在毕业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权重;

  4.毕友商学院实行双向选择的就学原则和退出机制,退出毕友商学院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退出,学员因个人原因需要终止毕友班学习的,可以填写毕友班退出申请表,得到批准后,方可退出毕友班的学习;一种是被动退出,如果学员有严重违反毕友商学院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的,违反班规班纪的或者做出严重损害毕友导师及同学名誉和利益的事情的,将被毕友班厉行辞退。

  5.积极参加“毕友讲坛”和“毕友论道”以及小组自组织的研讨活动,学员在此期间的表现也将被记录同时给予适当的学分奖励。

  6.积极为班级管理和学习实践管理建言献策,提供的建议如果被采纳并执行,该学员将会得到适当的奖励。

  7.协助毕友商学院打造“值得信赖和推荐”的公益商学院品牌,并积极推广毕友商学院,让更多有志和有为青年和毕友共同成长。

第四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班委会是贯彻毕友商学院理念和实现班级发展战略目标的常设机构。 班委会由班长及副班长组成,协助班主任对班级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八条  班委会例会由班长或班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

第九条  班委会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班长:

  带领各班委协助毕友商学院和班主任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支持并督促各位副班长及小组长的工作,参与组织学习和实践平台的建设,推动线上及线下平台的完善,并定期提交活动改善建议报告;定期与各班委和班主任就班务管理及班级建设沟通交流;帮助创建五项致胜之道的班级文化,协调各种可能的冲突和矛盾;帮助搭建毕友实践项目平台,充分激励毕友班同学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毕友实践项目平台最大限度发挥其商业和社会价值。

副班长(负责学习):

  在班长和班主任的带领下,在学习与实践方面,积极展开班级管理工作,包括:

  1、积极参与组织毕友商学院学习平台的建设,协助推动“MBA+课堂、故事会、智汇讲堂”等的开展。

  2、全面负责组织“毕友问道”和“毕友讲坛”活动的策划、执行及评估,有效开展互相促进的创新学习模式;

  3、督促各小组积极开展每月线上的案例研讨交流,每月轮流汇总各小组研讨活动报告,同时编写建议反馈报告,一并发送至班主任处;

  4、积极搜集教学与学习活动的反馈与建议,每月轮流编写反馈报告一份;

副班长(负责实践):

  在班长和班主任的带领下,在学习与实践方面,积极展开班级管理工作,包括:

  1、积极参与组织毕友商学院实践平台的建设,协助推动“智汇平台、创星平台”等的模式探索和建设。

  2、积极参与组织“走进企业”和“好项目”活动,并负责部分组织工作;

  3、激励各小组成员积极参与毕友实践项目平台的活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智力支持,并积极协调和沟通,促成大家协作共赢,做出优质的方案。

  4、积极搜集教学与学习活动的反馈与建议,每月轮流编写反馈报告一份;

副班长(负责班级文化):

  基于五项致胜之道,在班长和班主任的带领下,在班级文化建设方面,积极展开班务工作,包括:

  1、积极参与班级文化建设,积极在毕友商学院网站及班级QQ群里发言,倡导大家帮助、赞美、关爱班级同学,将QQ群营造成一个温暖的交流平台;

  2、协助班主任组织班级聚会,郊游和娱乐活动,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友谊,每个月轮流写一篇活动总结及建议报告;

  3、协助班主任筹备和组织班级年会,并提交年会建议方案,同时积极参与年会组织和实施过程,并负责部分主要的工作。

副班长(负责外联工作):

  在班长和班主任的带领下,在对外联络方面,积极展开外交工作,包括:

  1、协助班主任进行毕友班对外宣传活动,将那些认同毕友商学院理念的有为青年、有需要提供智力支持的中小企业、愿意为毕友班活动提供资源赞助的企业汇总并报告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向毕友商学院执行团队汇报;

  2、坚决维护毕友商学院的形象和传播毕友商学院的公益办学理念,参与组织毕友大型的论坛和活动,并在其中向更多的青年和企业推广毕友商学院;

  3、每月就外联工作的进展和收获编写一份工作报告发送给班主任;

第十条 班委会由班级学员共同民主选举产生,班委的试用期为半年,根据其职责履行的情况和以及学员的反馈,进行转正评估,转正后的班委如果在学习期间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则会获得毕友商学院承诺的奖励,如:

  1、毕友班的优秀班委将载入毕友商学院的人物榜,记录为毕友所做出的贡献和付出。并成为所属毕友班终身学习平台的管理成员。

  2、毕友班的优秀班委将获的毕业加分及优先推荐,获得毕友平台全方位的扶植和打造。有机会优先成为毕友商学院实战平台的发起项目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  班委会成员是班级管理的核心力量。要做到文明执纪,周到服务。应在工作中坚守诚信原则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应在班级活动组织中发挥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凝聚毕友班学员的智慧和友情,让毕友班学员在学习中沉淀,在实践中历练;在阳光中前行,在温暖中成长。

第五章  班费基金管理

第十二条  班费基金主要用于班级活动的各项开支及培训产生的一些杂费,等等,

第十三条  班费基金由班主任开设专门的账户进行专款专用,并且每月汇报费用明细清单,接受学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  毕友班学员有义务积极缴纳班费,对于拒不缴纳班费的学员,毕友商学院有权辞退该名学员。

第十五条  每人预计交班费500元人民币/每半年,如果不够再酌情收取,如果有少量结余,就留入下期毕友班使用,下期毕友班的班级活动则对该期毕友班同学酌情开放一些免费参加名额。

第十六条  对于毕友班学员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和活动,若学员请假不参加,则需要交纳人民币50元占位乐捐款,如果是旷课,则需要交纳人民币100元占位乐捐款,该笔乐捐款将汇入班费基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由班委会提出申请,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在班级大会上公布。如果班级学员对某些条款持有不同意见,可反馈给班委会,班委会再开会进一步讨论并给与解释和反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4年4月15日开始施行。